各党支部:
《食品科学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试行)》已经学院 2023 年第十次党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广东药科大学食品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食品科学学院党支部书记
工作例会制度(试行)
为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中共广东药科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切实履行学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有效运行的党支部工作机制,提升党支部的建设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订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因工作需要时,经学院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商议,认为必要,可以临时召开。
二、会议组织
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或党委副书记主持,会议召开前,由学院党建专职组织员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程等通知到每位参会人员。
三、会议内容
1、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组织党支部书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回信、指示批示精神,做好贯彻落实。
2、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办法。
3、研究解决党支部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定期了解、研判师生党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定期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定期听取党支部书记在开展党支部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听取党支部书记对学院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措施,提高党支部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7、就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决策,听取党支部的意见。
8、以党支部书记例会为平台,密切党支部书记间的学习、交流,促进党支部之间的互动互学。
9、推荐讨论党建相关评优评奖工作。
10、其他需要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上通报或明确的事项。
四、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积极做好参加会议的准备工作,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2、例会安排的工作和做出的决议,各党支部要及时贯彻落实,并向学院党委反馈执行情况。
3、专职组织员要做好会议记录及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