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药科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督与检查;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开展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工作;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开展推免生复试工作。
二、推免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1.学院依据《广东药科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及相关专业具体要求,对考生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的内容进行初审,确定并通知具有复试资格的推免生。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2.学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对应的拟接收人数详见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实际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总招生人数的50%。
三、复试程序
(一)系统报名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于9月22日至10月20日期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选择我院相关专业。
(二)复试通知
学院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遵循“先申请先审核”原则,择优遴选复试考生,额满即止。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若有考生放弃复试资格,将从备选考生中按序递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格式)(线下复试可交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含学生信息、注册情况页)复印件;
2.加盖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3.其他证明本人在科研、学习方面有突出表现材料。如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非必交,供复试专家组参考)。
考生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发现材料虚假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与地点以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为准;
2.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以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为准;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外国语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等。
复试同时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待录取确认
通过复试拟被我院待录取的推免生,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拟录取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信息公示
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办公室反映。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若发现弄虚作假,查实后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国语应用能力占50分,综合素质考核占50分。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最终成绩取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
(二)录取原则
根据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按考生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
3.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6.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
7.硕士生新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8.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
五、监督与申诉方式
食品科学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与检查,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与公平公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提出申诉。若考生对学院处理结果仍不满意,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议,并将最终结果告知考生。
六、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760-88207963 联系人:叶老师
邮箱:yexiguang@gdpu.edu.cn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镇长命水大道9号
广东药科大学食品科学学院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