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并执行《广东药科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时间:2019-12-04 点击数:
各班级、各宿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管理,把学生宿舍建设成“管理规范、安全舒适、整洁优雅、文明和谐”的宜居场所,学校从2019年5月27日起实施了新的《广东药科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为确保新管理办法的有效执行,结合近期学院开展的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现就有关宿舍管理工作,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一、全院各班级于12月20日前组织全班同学认真学习新的《广东药科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特别是管理办法中与学生密切相关的第三章至第五章的内容,并遵照执行。非毕业班要求组织集中学习,学习照片于12月23日前发送给辅导员。毕业班无法组织集中学习的,布置所有同学自行学习。
二、各班要落实每个宿舍按要求民主推选一名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安全管理,督促宿舍成员遵守管理规定,组织制定《宿舍公约》,营造团结和谐的宿舍氛围。各班将宿舍长名单电子版于12月23日前上交给辅导员。
三、全体同学应遵守学校的作息规定。学生因事夜不归宿的,应提前向辅导员请假并告知宿舍长,周末回家或外出,也应提前告知宿舍长,对于夜间23:00后仍未归宿的学生,宿舍长(宿舍长不在宿舍时要委托其他成员临时负责)要及时联系了解情况,联系不上的要立刻告知辅导员,防止发生危险。
四、检查发现,我院仍有部分宿舍存在使用违规电器、饲养宠物、走廊堆放杂物等问题,请各宿舍要按管理办法整改存在的问题,各班要定期组织宿舍检查,督促全体同学遵守宿舍管理办法,营造安全舒适的宿舍环境。经学校学院检查发现违反规定或不配合检查的学生,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所有学生应按学校分配的宿位住宿,未经批准私自调整宿位或外宿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宿位或外宿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学校规定的流程申请办理。对于宿舍存在私自调整宿位或外宿情况的,宿舍长应及时报告辅导员。
附件
1、《广东药科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
2、食品科学学院宿舍长名单一览表
食品科学学院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