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赛作品须以学生为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参加展示,需为距终审决赛当年(2025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1)个人作品: 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申报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
(2)集体作品:凡是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项目作者必须全部为学生。申报集体作品的团队,可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及跨年级组成项目研究团队申报跨学科、跨专业项目,集体作品总作者数不得超过10人。跨学院申请项目, 由集体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申报(研究生负责人向所在培养单位申报),作品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为主进行设计,并由学生独立撰写完成。
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
2.作品指导老师不超过3名(含3名)。若第一指导老师与作品来源单位不一致,需由作品来源单位党委同意并盖章确认申报。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国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往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根据《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的相关文件精神,近2年立项的“攀登计划”项目须参加本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申报。
5.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类,不得兼报。以学院为单位上交作品申报书、汇总表及参赛作品。
6.为保证申报作品的质量与水平,申报作品需附查重证明,查重率要低于30%;各个参赛团队切实保证本团队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和创新性。